11做饭时,翻到厨房柜子里的手套。是那天晚上用过的那双,沾了一点点褐色的东西,洗得不干净。我拿起来看了两秒,忽然觉得哪里不对。那天晚上。是我自己搬的尸体。是我脱了陈静姝的衣服,擦了血,裹了布。是我拎着那桶防腐液,一点一点倒进袋子里。是我跪在后院,把地一铲一铲挖开,埋进去。那晚,何明渊呢他说:我待会儿去医院拿单子。就走了。回来时,坑已经填好了,地已经扫干净。我开始回想。清洁刀具的是我,收拾浴缸的是我。手上的伤,手臂上的淤青,全是我一个人的。他一点都没碰。家里摄像头早就坏了,小区监控拍到的,也只有我凌晨出门那一次。警察问的每一个问题,指向的都只有我。我才想起来——作案工具上的指纹,只有我的。浴缸边的血,是我的。连她身上的抓痕,也是我的。警察来的那天。本来只是例行问话。没人提起花园,是何明渊主动说的。何明渊拎着早餐回来,一边笑一边说:我早上出门的时候,发现后院那棵梨树,好像被人翻过。他明明是知道的。他想让我坐牢。他真的想要我死。我手上的动作停住了,锅里的汤咕嘟一声,我赶紧关了火。然后——门铃响了。我擦了擦手,走到门口,从猫眼往外看了一眼。两个穿制服的男人站在门外,背后停着一辆没熄火的警车,车灯还亮着。我打开门。您好。男警官开口,我们是市局刑侦队,接到新的线索,需要您配合到警局说明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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