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
最终判决在四月底下来。
法院认定陈磊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同居并育有子女,属于重大过错。
判决如下:
1
准予离婚。
2
婚生子陈乐由我抚养,陈磊每月支付抚养费三千元至其成年。
3
房产归我所有,我需补偿陈磊房屋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的一半,计四十万元。
家庭存款我分得70,陈磊30。
4陈磊给第三者的六十二万元属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,应予返还。
因第三者林薇薇知情且接受,判决其返还该笔款项。
5
陈磊赔偿我精神损害抚慰金五万元。
陈磊当庭表示上诉。
周律师很淡定:“上诉也改变不了基本事实,最多在财产分割细节上微调。
而且上诉期间,判决中财产返还部分可以申请强制执行。”
果然,二审维持原判。
拿到终审判决书那天,我带着陈乐去吃了顿大餐。
“妈,我们以后就两个人了吗?”陈乐问。
“暂时是两个人。”我摸摸他的头,
“但妈妈会永远爱你,比之前多一倍的爱。”
“那爸爸呢?”
“爸爸还是你爸爸,只是不和咱们住一起了。”我斟酌措辞,
“他犯了错,需要承担责任。”
陈乐似懂非懂地点头。
判决生效后,陈磊需要先把补偿我的钱付清,才能拿到他那部分存款。
但他账上早就没钱了都给林薇薇了。
他来找我商量,
“苏宁,能不能宽限一段时间?我现在真的没钱。”
“你可以让林薇薇把公寓卖了还钱。”我建议,
“或者把给你女儿花的那些钱拿出来。”
陈磊脸色难看:“那房子是薇薇的,我做不了主。”
“那就申请强制执行吧。”我毫不留情,
“法院会查封你的资产,包括你在公司的股份。”
陈磊最终妥协,说服林薇薇卖掉了那套公寓。
还完我的钱后,他们俩几乎一无所有。
我听说他们大吵一架,林薇薇埋怨陈磊没本事,害得她和女儿没了房子。
陈磊则怪她花钱大手大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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