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做的第二件事,是关于婆婆的。她从灵堂晕倒后,就被送去了医院。醒来后,整个人都像是傻了一样。不说不动,只是呆呆地看着天花板。我没有去医院看她。我只是让律师给她送去了一份通知。一份限期搬离我那套婚前财产房产的通知。她没有理会。或者说,她已经没有能力理会了。我便请了最好的律师团队,以“参与谋杀骗保的商议和知情不报”为由,对她提起了诉讼。我手里有她给我打电话,辱骂我“败家”的录音。有沈浩和苏月在争吵中提到“老不死”的证据。律师告诉我,虽然很难定她的罪,但足以让她在接下来的日子里,官司缠身,疲于奔命。我就是要这样。我不要她死。我要她活着,清醒地活着。承受丧子之痛。承受穷困潦倒。承受所有人的指指点点和鄙夷。让她为她过去的尖酸刻薄,付出应有的代价。果然。在接到法院传票后,她被强制出了院。她所有的积蓄,都用来请了律师。可她那点钱,怎么可能和我请的顶级律师团队抗衡。她很快就败诉了,并且被强制执行,从我的房子里被赶了出去。听说,她因为没钱,只能租住在城中村一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。每天靠捡垃圾为生。我听到这个消息时,正在做指甲。新做的红色指甲,在灯光下,像凝固的鲜血。我开着我的新车。一辆红色的,拉风的保时捷跑车。来到了她租住的那个地下室门口。这车,是用沈浩的存款买的。空气中,弥漫着一股垃圾腐烂的酸臭味。我摇下了车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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