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待到许琛回过神来,暗指他的话本子已然甚嚣尘上,他即便再而为自己正名,那名声也染上了一层不可言说的暧昧。你窃取许妩的一切,我便让你失去正身清名,但这还不够。这远远不够。「客人,您且收好。」我回过神来,冲典当行的管事点点头,接过用匕首上扣下来的宝石当得的十五两银子,转身走出门外去。乍见毒辣的日头,我不由恍了一瞬。许家累世之财,许琛连sharen的匕首都价值不菲,若非是在边陲小地典当,至少能卖出一百两银子。这十五两可不够用啊......眼下上柱国池方雄威压幼帝,把持朝政,乡野间有不少起义兵,但其中隐隐成势的只有紫薇军郑氏。我之所以男装打扮来到这里,一来是为了躲避许家势力,二来也是实地考察紫薇军的内情。只是......先生者先死。时值乱世,最先粉墨登场的,往往难以站到最后。紫薇军攻下这方城池打的是自立为王的旗帜,这实在太不明智,但却难以知晓是有大才能还是短见浅识。我只能找机会近距离接触。这次任务与以往都不一样,我不敢做太多出格的动作,只能老老实实按照限定题材发挥。所以思考一番后,我找到本地县令子侄所开的书肆,准备故技重施,托他卖话本分红。这次考核任务是打分制,但却没有透露具体的考核标准,我务必速战速决。如果紫薇军不堪大用,必须马不停蹄赶往下一个势力。为此我不敢浪费丁点时间与钱财,找了间卖最便宜笔墨的店,便抓紧时间写狗血小说。谁知刚写了个简介,忽然从旁边凑过来个毛绒绒的脑袋。「夏月是整个容州最骄傲的一株红梅,容颜绝色,家世显赫,无数王公贵族魂牵梦绕,盼望见她一面。偏她清冷自持,任凭千金亦不肯折腰。可无人知道,这株红梅也曾俯身,与一人相许白头。后来天下大乱,她为保全家族,甘愿穿上妾室粉衣嫁与新任城主。洞房花烛夜,夏月心如死灰。盖头掀起,她却愕然看见一张旧人面孔,是那个自己曾经倾心,又被父亲以他性命胁迫抛弃的未婚夫,甄洛。夏月喜极而泣,却被甄洛狠狠钳住下颚:夏大小姐,您还真是嫌贫爱富啊。你不愿意做我的妻子,那就做我的妾室!既然你不稀罕我的爱,那就尝尝我的恨!」写作是个很私密的事,尤其是我现在为了夺人眼球写的这种狗血小说。此刻被人当场抑扬顿挫地念了出来,我尴尬地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少女边念还边不住点头,颇为欣赏地拍了拍我的肩膀,开口便是:「先生便是无名氏」我一愣,先前写许琛故事时我假借无名氏为称就是为了隐匿行踪,怎么——少女等了片刻,见我踌躇后了然地勾了勾唇瓣:「先生,不是所有人都有你这般才学的。」不是所有人都有你这般(写狗血小说)才学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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